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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林益世貪汙案一審輕判? 林世嘉:有黨徽相罩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4-30 19:07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索賄案30日一審宣判,除林本人遭判7年4個月有期徒刑,其餘涉案家人全部獲判無罪。台聯立委林世嘉對此表示,若未來李朝卿、卓伯仲、賴素如等都被輕判,也不必太意外,因為他們「都有黨徽相罩」。


林益世因涉索賄被起訴,破壞總統馬英九的清廉形象,台北地方法院今日下午4點初審宣判,全案只有林益世一人被判處7年4個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5年,其餘涉案家人包括妻子彭愛佳、母親沈若蘭及兩名舅舅,則全部獲判無罪。

對於今日判決結果,有法界人士感到意外,因為特偵組在起訴林益世時,分別是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行為收賄罪」、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要求賄絡罪」、第6條之1「財產來源不明罪」及第15條「隱匿貪污犯罪所得財物」等4大罪嫌提起公訴,依法最重可處無期徒刑,而今日僅判處7年4個月有期徒刑,刑度相去甚遠。

法界人士也指出,目前尚未看到法院判決主文,但就今天的判決結果看來,法官很可能是採信林益世並無「實質影響力」,因而形成「輕判」的心證,僅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判處5年6個月有期徒刑,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刑7年4個月,禠奪公權5年,其餘職務上要求賄賂罪及隱匿貪污部份則無罪。

台聯立委林世嘉聽到消息後表示,這是因為林益世「有國民黨徽相罩」,未來如果李朝卿、卓伯仲、賴素如等都被輕判,也不必太意外。

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也表示,今日的判決結果讓社會對政黨因素有很大的想像空間,也不利於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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