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反媒體壟斷法 跨媒體整合劃下13道門檻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4-25 18:12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俗稱反媒體壟斷法)草案,針對廣播電視事業之間的整合、以及涉及報紙、周刊等媒體的整合,畫下13道門檻。草案同時也賦予利害關係人請求更正、答辯和損害賠償的權利,閣揆江宜樺表示,這項立法關係到媒體的編採自主空間以及多元社會發展,已經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希望NCC爭取朝野支持,盡速完成立法。(李人岳報導)

為了防範媒體過度集中和跨媒體壟斷,行政院會25日通過「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根據草案條文,NCC針對廣播電視事業之間整合、以及涉及報紙、周刊等媒體的整合,畫下13道門檻。主要限制包括報業年平均閱報率如果超過10%,將禁止併購廣電媒體;日報、週刊和廣電媒體整合,如果收視率超過20%禁止合併。廣電事業整合,如果參與整合的事業及關係人控制的廣播年平均收聽率10%以上或電視收視率5%以上也禁止整合。


草案明訂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的更正請求權或請求答辯的權利,同時賦予當事人權益受侵害時,也有權利可以要求回復名譽和損害賠償。草案條文也取消原有的「過渡條款」,在立法前已經完成的媒體結合案將不會溯及既往。

另外,草案條文也要求勞資雙方必須協議訂定編輯室公約,以維護媒體的專業自主。其中涉及勞基法規定的事項,將納入工作規則由勞委會主管。閣揆江宜樺表示,反媒體壟斷立法關係到媒體的編採自主空間以及多元社會發展,已經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希望NCC爭取朝野支持,盡速完成立法。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