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臻鼎:更正2015/8/10代子公司富葵精密組件(深圳)有限公司公告新增對裕鼎精密電子(淮安)有限公司背書保證之限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2 16:38
第二條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9/0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裕鼎精密電子(淮安)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關聯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438141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135598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13559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更正2015/8/10公告上傳背書保證限額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4365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72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7438141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869662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04.05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73.8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除本公司外之子公司,其背書保證均依該公司之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辦理:
(1)背書保證總額:母公司與子公司間及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
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公司相互間的背書保證總額,
以不超過母公司淨值百分之二百為限,餘以不超過母公司淨值為限。
(2)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以不超過母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十為限。
但本公司與母公司或其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
股份百分之百公司相互間的背書保證,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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