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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捍衛基本人權 法務部遞意見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24 13:30


法務部祭出個資法,認為警方也有隱私權,民眾不能對警方反蒐證。對於法務部的解釋,台灣人權促進會相當不滿,認為解釋侵犯人權,今天上午到法務部遞交意見書,希望法務部能將解釋函作廢。

(潘千詩報導)


警政署去年函詢法務部,民眾是否可對警方進行錄音、錄影的「反蒐證」行為?法務部引用個資法概念,認為警方可主張隱私權,制止民眾反蒐證。台灣人權促進會認為,法務部擴張解釋,有侵犯人權、違憲的嫌疑,二十四號發起「集體向警方拍照、蒐證行動」的抗議活動。

會長賴中強表示,絕不接受這種顛倒概念的看法,因為這已經變成是國家拿基本人權來對抗人民了。

賴中強舉例說明,曾經有警察為了取締檳榔西施竟動手打人,但也因為有被紀錄下來,才能讓這些少數違法的警察受到法律的制裁。賴中強認為,這是人民自行紀錄的基本人權,絕對不能被政府所剝奪。

所以台灣人權促進會上午到法務部遞交意見書,希望法務部能作廢這個函釋。至於法務部則已承諾,十天內會重新做出補充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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