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發文整頓電銷擾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24 08:59
本報訊(記者 牛穎惠)日前,保監會發布了《關於規範財保險公司電話營銷業務市場秩序禁止電話營銷擾民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規定不投保或拒繼續接聽電話的消費者,公司應當通過技術手段對有關電話號碼進行屏蔽。
保監會要求,對明確表示不投保或拒繼續接聽電話的,公司應當通過技術手段對有關電話號碼進行屏蔽。各公司應當與行業共享“禁呼名單”資料庫,對其他公司確定屏蔽的電話號碼,屏蔽期間各公司都不得再次呼出。
此外,對保監會收到的電銷擾民投訴,經查實確屬違反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定的,保監會將責令公司改正;對一年內被投訴兩次且查證屬實的,保監會將責令公司限制對新客戶的呼出業務三個月;對再次發生類似問題的公司,保監會將責令公司停止對新客戶的呼出業務。
保監會還提出各保險公司應加強客戶信息管理,建立客戶信息保密制度。對於在電銷業務經營過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擾亂市場秩序、影響行業形象的保險公司,保監會將依法責令其停止使用電銷專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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