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亞:基亞與PerkinElmer公司合約執行狀況暨補充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23 18:13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1/23
2.公司名稱:基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合約執行狀況暨補充說明:
(1)簽約金
合約約定總簽約金為3800萬美元,PerkinElmer已於101年11月支付2950萬美元,所餘
保留款850萬美元,於代償上海浩源及Power Ability對外借款及扣除約定流動資金差
額(上述合計數約200萬美元)後,餘額約650萬美元持續留置於保留帳戶(escrow
account),如本公司無任何違約情形,所餘保留款將分別於簽約屆滿9個月及18個月,
各支付50%。基亞持有Power Ability之比例為70.5%,於上述金額之權利亦為70.5%。
(2)哩程碑金
合約約定上海浩源如達成未來三年度(2012年11月起算)之銷售目標,PerkinElmer三年
須支付之銷售哩程碑金分別為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及1500萬美元。當年度如達銷售
目標75%-100%,則PerkinElmer依達成比例支付該年度哩程碑金;如達成率低於75%,
則當年度不支付哩程碑金。上述哩程碑金合計3000萬美元。基亞持有Power Ability
之比例為70.5%,如收取哩程碑金,於上述金額之權利亦為70.5%。
(3)競業禁止
基亞同意在四年內不得進行肝炎檢測試劑之業務發展,PerkinElmer授權基亞經營台
灣血液篩檢市場,並提供合理的協助。如在台灣產生營收,PerkinElmer應享有營收
10%之利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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