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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11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5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2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6577號函核准在案。並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02年3月19日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並經102年4月8日經授商字第102010597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前項增資股訂於102年4月25日(星期四)上櫃買賣,原股款繳納憑證同時終止上櫃。
三、茲將增資新股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二)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櫃之股數:增資新股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50,000,000元整。
(四)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上櫃之普通股股票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發行,已向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登錄作業。
(六)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四、本次增資股款繳納憑證換發普通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保管或登錄。本公司擬訂於102年4月25日(星期四)採「帳簿劃撥」方式發放新股,並於同日終止原股款繳納憑證於上櫃買賣。同時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將自動將股東集保帳戶之原股款繳納憑證轉換為普通股股票,股東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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