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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麒元:博弈房產稅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2 08:21


內容提要:拒絕房產稅立法,延緩了中國財產登記制度的制訂和實施。財產登記制度的缺失,一覽無遺地暴露出中國政治制度的缺陷,制造了行政權力尋租的黃金時代。

三十余年的房產稅法博弈,總算有了一個初步的結果。二〇一五年八月,房產稅法終於納入了人大立法程式,有望於二零一七年正式完成立法了。完成房產稅法的立法,對於中國政治和經濟的意義都難以言喻。須知,中國終於有望進行不動產登記了,中國終於有望針對資產持有課稅了,中國終於有望開始收入分配的再平衡了,中國終於開始回歸社會主義制度了。筆者感到興奮,如果房產稅法能於二零一七年如期出臺,那么二零一七年將成為中國的稅政元年。中國將在財政文明上跨越出歷史性的一步,中國也將在政治制度方面步入現代文明的正軌。


一、中國房產稅法的歷史意義。

清明政治,全賴稅政。衡量一個政府的道德水準,研究稅政可以一目了然。良政,則稅賦公平;惡政,則稅負扭曲。

我國現行稅政,已經極度扭曲。

首先,由於我國沒有房產稅等針對資產持有和資本利得的稅法,我國稅收幾乎全部針對勞動者及其勞動,我國稅收幾乎放棄了對資產持有和資本利得的征繳,我國現行稅政是不科學和不道德的。

其次,我國稅收立法、司法、行政混淆。簡言之,在稅政操作上,行政代替立法,行政代替司法,行政高度集權。我國稅法中,十八種實體法中竟然有十五種是國務院條例,行政僭越立法在稅法中已經達到極致了;我國稅法中,程式法中稅政人員權力缺乏有效的法律制約,幾乎無視納稅人的基本權力以及不提供納稅人維權的法律依據。國稅法度迷亂,則國家征稅權必然旁落,軍隊、政府部門、地方政府、利益集團僭越國家稅權,各種黑灰收入橫行無忌導致所有權力機構腐敗濫權。

再次,土地歷來為古今中外政府之征稅基礎。國家不能制定房產稅法,則必然將國家核心征稅權讓渡給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團。於是,中國出現了罪孽深重的“超級地租”。“超級地租”是一種藏於價內的居民類稅性支出。在稅法迷亂的狀況下,“超級地租”往往會超越政府稅負,成為殘酷掠奪中產階級的工具。同時,“超級地租”也一定會吞噬工業資本,導致國家過早地開始去工業化,導致國民經濟結構出現極度扭曲,導致國家陷入無可挽回的政治經濟危機。

最後,由於拒絕房產稅立法,延緩了中國財產登記制度的制訂和施行。與稅政相關的財產登記制度,更是千呼萬喚出不來。中國自古以來重視針對資產的課稅,現代中國竟然搞不出一本“魚鱗冊”(古代的耕地統計冊)。恰恰是財產登記制度的缺失,一覽無余地暴露出中國政治結構缺陷。嚴重的政治結構缺陷,制造了行政權力尋租的黃金時代。其實,反腐敗,哪里需要抓什么貪官啊?真反腐敗,落實財產登記制度立刻見效。稅政扭曲,早晚都要引爆經濟危機的。現在,扭曲的路,終於走到盡頭了。

我國的管理層,在過去的三十年間始終處於弱勢。爲了維穩,他們在經濟層面進行了一系列妥協。無論是對外妥協,還是對內妥協,都必然、也只能犧牲稅政,換言之就是必須讓國民付出代價。很難想像,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竟然幾乎沒有針對資產持有和資本利得的課稅,竟然將全部的稅收負擔放在了普通勞動者的勞動收入上。甚至,竟然將一部分征稅權贈予境內外利益集團,利益集團得以在社會主義中國瘋狂征收“超級地租”。更有甚者,不顧及子孫未來,瘋狂擴充政府債務,制造出天量的延遲稅賦。四萬億的財政預支,等同於提前使用了后任政府的稅收。

二零一五年八月終於傳來了好訊息,《房產稅法》納入全國人大立法程式了。雖然,納入立法程式實在實在是太晚了,並且納入立法程式到真實征收還需要漫長的過程;然而,這一訊息還是讓人感到振奮,畢竟這意味著財產登記將不可避免了,困擾多年的腐敗問題也即將得到解決,也許這也意味著中國快要開啟真正的政治文明了。

二、中國房產稅法的博弈過程。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后開征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198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2010年7月22日,在財政部舉行的地方稅改革研討會上,相關人士表示,房產稅試點將於2012年開始推行。但鑒於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2011年1月,重慶首筆個人住房房產稅在當地申報入庫,其稅款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稅部門為開征存量房房產稅做準備。2013年7月,房產稅改革擴圍有可能下半年落實,杭州也許成為第三個征收房產稅的城市。2015年8月,房地產稅法正式列入中國立法規劃。至此,一部奠定共和國制度根基的稅法,竟然走了超過三十年的歷程,經歷了五任總理,才進入立法過程。盡管如此,筆者仍不能不說,若能完成此部立法,習李政府將載入史冊。

筆者畢業於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畢業后進入財政部工作。研究財政的人最關心的就是稅政,稅政是決定一個國家道路選擇的制度保證。稅政中,稅負結構極其重要,從誰身上收稅是極其嚴肅的政治問題。資本主義的征稅對象,當然是勞動者及其勞動;社會主義的征稅對象,當然是資產持有和資本利得以及勞動。我國在八十年代中期以前,私人財產在社會總財富的比重中微不足道,針對私人財產的征稅僅僅是一種理論探討,針對房產的征稅基本沒有什么現實的迫切性。所以,在第二步利改稅之后,房產稅只是以國務院暫行條例發布,中國此刻幾乎完全以勞動者及其勞動為稅收主體。應該說,那一代管理層尚不理解稅政的政治含義。此后,經濟特區開始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的買賣,各地也陸續開始了房改,房地產市場形成了。真正促成中國稅政裂變的,是朱镕基副總理於一九九四年推行的分稅制改革,分稅制導致地方政府通過賣地形成一次性“超級地租”收入,同時也為利益集團提供了征收“超級地租”的“合法”法外特權。至此,中國開始迅速實現私人不動產積累,以及附著於“超級地租”之上的私人財富積累。然而,非常遺憾,此時的中國管理層已經食髓知味,他們終於錯過了在九十年代建立不動產登記制度和建立房產稅法的最佳時期。他們的歷史性失誤,制造了此后二十年通天徹地的腐敗。進入二十一世紀,中國管理層已經深度受惠於“超級地租”,他們根本不愿進行稅政制度反思,更無能力進行稅政建設。非但如此,利益集團培養的經濟學家已經覆蓋教育、學術、傳媒,任何關於稅負公平的討論都被有效壓制。甚至,稅政一詞一度成為敏感詞,連起碼的議案都無法形成了。這樣,直到中國經濟結構深度扭曲,直到中國開始面臨深刻的財政金融危機,我國管理層再也無法回避房產稅法這一歷史遺留問題了。當然,也許今天的最高決策者終於明白了,房產稅法也是中國反腐敗的最後機會了。於是,我們終於等到了二〇一五年八月的好訊息。

三、中國房產稅法的發展以及未來。

首先,不能對中國第一部房產稅法賦予太大的責任,更不能對中國第一部房產稅法寄予太大的希望。為什么?

第一、我國的稅政結構實在是太扭曲了,遠遠不是一部房產稅法可以解決的。在整個稅政體系中,理應建立完整的三道防線,第一道防線涵蓋全部生產交易環節,第二道防線涵蓋全部收入分配環節,第三道防線涵蓋全部資產持有和變更環節。我國稅政,僅僅涵蓋了第一道防線的一部分,在第二道和第三道防線幾乎是一片空白。房產稅僅僅是第三道防線之一部分,對於完善我國稅政有重要貢獻,但距離完善稅政體系的總體目標而言,也只是萬里長征的第一步而已。

第二、我國房產稅法實施的前提條件尚未完備,我國關於財產登記的立法仍然處於模糊狀態,我國對於財產來源不明“罪”並無應對立法,我們現在仍然難以想象《物權法》下的房產稅法如何具體落實實施。更讓人擔憂的是,我國的立法者主體仍舊是退役行政者,他們會落實公平稅負的原則嗎?他們會不會將本應分級累進的資產稅賦又搞成變相的人頭稅呢?中國慣常的官吏立法,已經爛到令人無法忍受的程度了,這一次房產稅法是否可以見證一下道德和良知呢?

其次,人民必須深度參與立法過程。

我國人民尚未完全了解民主的真諦。民主的真諦,就是人民議稅;人民議稅的結果,就是人民立法;人民立法之后,國家就走上民主的正途了。英國的大憲章,就是議稅的結果;英國的議會,就是為議稅而成立的機構;三權分立,目的是為了合理使用稅賦。民主,並非多么高尚的事情,是斤斤計較金錢的一個談判結果。老實說,民主還真和選舉行政長官沒什么必然聯系。立法問題未解決,選什么東西都不行;立法問題解決了,選什么東西也無所謂了。一句話,人民必須直接參與立法。直接的意思,就是不能被代表。

人民如何參與立法?以房產稅法為例,如何分級和如何累進,必須征詢全體國民的意見(完全可以公投決定)。多數人的意見必須被尊重和采納。如果,仍然關起門來,三十年都搞不出一個房產稅法,搞出來了也可能是人頭稅的偽房產稅法。

最後,房產稅不是孤稅,必須與所有資產類稅賦匹配。

第一、毫無疑問,中國是封建意識極其濃厚的國家。許許多多的政治家,為什么不畏懼身敗名裂也要貪腐?他們的潛意識中,是想以資本作為權力世襲的替代工具。必須匹配贈予稅、遺產稅、離境稅等所有資產稅負,徹底斷絕權力者假手資本進行世襲的可能性。偉大的國家,不是建立在虛妄的道德之上的,偉大的國家,一定是建立在稅法道德之上的。房產稅法,是稅法之始,而非稅法終結。

第二、必須通過房產稅等資產類稅賦以及資本類稅賦,將財產性收入降低到工業平均利潤以下的水平。為什么?因為,我們不能讓資本過早離開制造業,我們不能過早開始去工業化。同時,我們確定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我們就必須要尊重勞動者及其勞動,我們不能讓資產收益遠遠高於勞動收益。房屋的平均租金,高於勞動者平均工資,這是對制度文明的褻瀆。我們國家再也不能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了。

我國的稅法立法的進程還很漫長,關於稅政的博弈越來越精彩,我們有很長的路要走。

四、未分勝負的歷史較量。

一九九四年分稅制改革之后,中國稅政開始了歷史性墮落。有趣的是,稅政的歷史性墮落,竟然也具有兩面性。一方面,中國稅政缺失,促成了中國先富階層神奇的原始積累,也以奇跡的方式刺激了中國經濟的騰飛;另一方面,中國稅政缺失,促成了中國政治的全面墮落和經濟結構的極度扭曲。稅政缺失,也制造了先富階層難以洗清的資本積累原罪。中國稅政的歷史性墮落,確實是一把雙刃劍,難倒了無數得政治家。以至於,二十年來,中國稅政始終無解。

今天,房產稅法立法能解決問題嗎?恐怕沒那么簡單吧!如何解釋以及如何解決資產來源不明問題呢?數以百萬億計的資產,可以轉移海外的實在是鳳毛麟角。那些個曾經反對財產登記的人,一夜之間全都立地成佛了嗎?事情遠比想像的復雜!怎樣才能,給“壞人”一條出路,給“富人”一條明路,給“窮人”一條活路。三路,才見水平!當然,更重要的是,給共和國一個光明的未來。這,確實需要大智慧(601519,股吧)!

利益集團似乎沒有退讓的意思。在房產稅法立法尚未完成之際,我們已經開始嗅到硝煙的味道了。“推墻”和“砸鍋”,倒也未必需要顏色革命,資本市場的較量其實已經進入白熱化了。

真正的考驗,才剛剛開始。(本文作者盧麒元現為香港沃德國際資產管理顧問公司董事局主席、深圳市金宗信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筆者按:本文登載於《亞洲財經》2015年9月號。

(本新聞來源:和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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