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業經高雄市政府102年4月16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02513234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核准本公司國內第一次轉換公司債換發普通股61,880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18,800元整,變更登記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17,619,800元。
二、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三、本次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故轉換後之股票將直接劃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四、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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