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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有關「自由時報」報導「雙子星代墊恐多百億議員促廢標」之內容並非事實,為免誤導讀者及廣大民眾視聽,特此澄清並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2.報導日期:102/04/15~102/04/17

3.報導內容:自由時報2013年4月15日報導「雙子星案代墊恐多百億 議員


促廢標」:「……中工所提分收比雖是三家團隊最高,但財務操作

也是最大膽,光是年底之前市府代墊之工程款金額就比太極雙星高

出二十億元,北市藍綠議員都認為北市應以全案涉弊為由,儘速廢

標」;「買空賣空 疑慮未除」;「…帳面上『讓利』北市府一百

五十億至一百六十億元,但一旦與中工簽約,後續到雙子星大樓完

工前市府逐年代墊之工程款,在精算後可能會多出百億元。」;

「藍綠議員 同聲促解約」;「…中工願給『聘金』雖然條件最

高但雙子星要下嫁中工市府付出之『嫁妝』也跟著多,… 北市府

可以全案涉弊為由,即行解約,…」等。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該報導內容諸多不實或誤解「土地開發投資人須知」之規定,

為免誤導讀者及廣大民眾視聽及觀感,中工特此澄清並說明如下:

中華工程公司秉持一貫之守法、公開、信實原則,兢兢業業堅守

十四萬股東權益,並遵循「土地開發投資人須知」之規定,參與

投標雙子星開發案。據該須知第十三、特別條款(二)規定:

「本府以捷運主管機關身份取得之獎勵容積產權樓地板,原係以委

建方式依投資人開發進度編列預算分期支付(開工時支付30%、

完成建築物頂版時支付40%、取得使用執照時支付20%、完工交屋時

支付10%)。…」,可知該工程款(約136億元),原係以委建方式

編列預算分期支付,並非北市府之「墊款」,亦非其「嫁妝」,該

部分規定,中華工程公司純係以承攬施工之角色領取工程款,至於契

約其他部分則為合建契約性質,係由中華工程公司出資興建;二者截

然不同,不宜混為一談,報導中所引述部分議員之發言內容與事實出

入甚大,特此予以鄭重澄清,以正視聽,還原真相。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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