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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康全電訊: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票基準日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依據

1.本公司於民國101年4月23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

2.金管會核准字號:金管證發字第101005357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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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北市政府核准字號:北府經登字第1025002153號

(二)公告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2/03

2.減資基準日:10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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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62,540,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25,400,000元整。

二、本次減資新台幣331,995,000元整,消除已發行股份33,199,500股。

三、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為29,340,5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93,405,000元整。

四、本次減資消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469.15股(即每仟股減少530.85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至元為止。

五、減資換股相關日期如下:

(1)減資換股最後過戶日:民國102年1月17日。

(2)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2年1月18日起至民國102年2月6日止。

(3)減資換票基準日:民國102年1月18日。

(4)開始受理換發新股票日:民國102年2月7日。

六、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商業銀行辦理。

七、換發手續及地點:

(1)己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攜帶舊股票、留存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之。

(2)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應備妥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完稅證券交易稅單、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及印章、填妥資料之印鑑卡乙張,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填妥換發新股票聲請書,依前款辦理換發新股票。

(3)郵寄聲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4)換發地點: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76號B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8787-1888。

4.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減資後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普通股股份相同。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三)相關財務報表:請詳見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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