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遠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整字第1號民事裁定鉅亨網新聞中心2013-01-11 10:13第七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台灣台北地方法院98年度整字第1號民事裁定2.事實發生日:102/01/09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不適用。4.處理過程:不適用。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民國102年1月9日接獲台灣台北地方法院98年度整字第1號民事裁定,准予本公司重整期限延展至民國102年12月22日。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康全電訊: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票基準日相關事宜下一篇花旗台灣12月非合併營收23.76億元年增-17.31% 1— 12月達319.75億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