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3D打印是誰的魔術棒?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4-08 08:52
黃曉靖
最近在微博上被熱炒的“3D打印”概念引起了廣泛關注,在上海也有了各種3D打印設計展。據我的觀察與研究,目前國內廠家對3D打印技術的應用,大多數停留在 “精確複製”層面,如微縮真人雕像的打印照相館,文物修復,比如有人用塑料複製了經典紫砂茶壺造型,美其名曰“工藝大師作品的大化、普及化”。
這樣的做法與基於三維雕刻技術的快速成型無異,其實並不能充分發揮3D打印技術的獨有特色,反而會落得“山寨”的詬病。那麼在這陣熱潮背后, 3D打印究竟帶來了哪些改變?
想象力決定形式
與3D游戲、電影、電視不同,3D打印不僅僅停留在創造“看起來立體”的平面視覺效果,而是指通過將可粘合的原材料層層疊加的方式“打印”出一個完整的三維物體,關係到品整個的設計、製造、銷售過程,並主要對以下三種人會生影響:
對品設計師而言,3D打印最大地解放了想象力。以往,設計師往往要向工廠的大批量生而妥協,受材料、強度、脫模等要求限制,導致同質化的品外形和結構。3D打印則能保證從手繪草圖到電腦上的高精度曲面建模,再到最終成品的連貫,製造微米級甚至納米級的精確造型,更接近於所見即所得。
我曾參觀紐約現代美術館的3D打印設計展《Action! Design over Time》,展品充滿迷人的細節。近距離看一吊燈,截面原來是一隻飛翔的鳥,飛翔的軌跡就凝固成了燈罩。此外,3D打印可以模擬編織和鏤空一樣的肌理,質地又薄又通透,連最精細的雕刻工匠也難以媲美。用3D打印出來的品可選擇多種材料的“皮膚”,連硬的材料也能做出軟面料的褶皺、葉脈甚至化石效果,並且紋理完全不受開模等工藝限制。
我們相信這個展覽將會影響一代品設計師的創作方向。一個多世紀前,包豪斯說:功能決定形式;當代的品設計師說:想象力決定形式。品設計是一個正在被顛覆的領域!
3D打印並非無限制
對製造業而言,3D打印可以緩解大規模與個性化生之間的矛盾,讓某些複雜品的開發周期大大縮短,如造價不菲的汽車部件、電影道具、醫用儀器等。[NT:PAGE=$]
目前其最大的限制是設備和材料昂貴,盡管3D打印機已從1990年代的數百萬美元降到了今天數千元人民幣的最低價格;其次是材料有限,比如器官打印的應用就尚未有成活率的統計;再者是打印機的高度有限,因此大型品只能分為多件打印,比如要組裝房屋這樣大型的複雜品,如何把多個部件組裝在一起就是問題。
對消費者而言,3D打印能提供為自己設計、製造的個性化品,更貼合自己的身形和需求,也減少了選購過程中的浪費。可以想象在不久的未來,品牌提供的不是最終品,而是一張設計圖紙。而消費者則通過網絡在社區便利店中根據圖紙把品“打印”出來。
消費者與設計師的合作
因為不需要模具,品的外觀很容易被修改,這意味未來的消費者也能設計出獨一無二的個性品。僅僅在品上打印照片和名字已經不新奇。
最近,法國的3D打印公司Sculpteo讓顧客可以上傳自己的照片並與設計師合作創造出自己獨特的品。顧客可以下載一個程序,然后在網站上選擇好喜歡的基本件之后再把照片導進去,獨一無二的品設計就會自動生成。
基本件是Sculpteo邀請頂級的設計師設計,但是可以被顧客自主定製再設計。譬如一個花瓶,用戶提交一個自己或者朋友的照片,然后一個反映照片頭部形狀的陶瓷花瓶就被打印出來。
應對道德問題的緩兵之計
3D打印也引發了一系列版權及道德問題。近期,美國專利商標局收到了一項“打印控制系統”的專利申請,該系統可以限制用戶打印用作個人用途的違禁品,比如槍支。
可以想象,如果只是把3D打印作為複製技術,只會促長各種濫用和“山寨”。然而在缺乏成熟的法律機制的監管下,通過軟體系統界定和控制3D打印侵權或違規行為只能算是緩兵之計。
目前, 3D打印的成熟商業模式包括銷售機器、原料、軟件、三維模型以及成品,需五到十年才能成熟。據業分析,未來四年裡由3D打印技術為核心的業會創造31億美元的市場價值。作為品設計師,我感到3D打印能引起一場工業的變革,解放生和造型的想象力。而作為消費者,我更期待3D打印能符合我們差異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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