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12/14
2.公司名稱:鈺緯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1年12月14日下午接獲主要客戶日商東京特殊電線株式會社
(TOTOKU ELECTRIC CO., LTD)電子郵件通知表示,日商東京特殊電線株
式會社已於101年12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其情報機器事業(即顯
示器事業)及東特長岡株式會社轉讓予JVCKENWOOD Corporation。
雙方目前進度為簽訂意向書階段,規範轉讓內容為情報機器事業之所有
資產、負債、契約、人員及負責設計生產顯示器之東特長岡株式會社100%
股權,詳細轉讓價格及日期等資料尚未決定。
6.因應措施:
(1)穩固關係與合作默契,降低客戶更換供應商之風險。
(2)積極開發新客源及新產品訂單。
(3)以技術合作為基礎,參與研發設計,提高公司附加價值。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