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輪胎: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南港一,代碼:21011)因於民國104年1月22日到期暨訂於104年1月23日終止上櫃買賣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於民國104年1月22日發行滿五年到期,依「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規定,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二、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將於民國104年1月22日到期,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0條之規定自民國104年1月13日至104年1月22日停止轉換,並於到期日(104年1月22日)之次一營業日起(104年1月23日)終止上櫃買賣。
三、本轉換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日之始日(104年1月13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04年1月9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四、到期還本辦理程式:本公司預計於民國104年1月30日將到期償還款項以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或匯款方式交付各債權人。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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