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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汽車:澄清工商時報B4版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12/19

2.公司名稱: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

6.報導內容:和泰車全年EPS挑戰16元新高。

7.發生緣由:報紙報導「法人認為,入股經銷商是和泰車今年獲利持續

創新高的關鍵;以前3季EPS已逾13元估,全年每股獲利將可攀上16元

以上高峰。」

8.因應措施:依證交所指示辦理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迄今對2014年全年EPS未作任何預測性之

公告,報上所載皆為法人推估,特此澄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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