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修正通過 賣假農藥最高罰50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2-09 12:55
立法院院會今天(9號)三讀通過「農藥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加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偽造農藥的罰則,從現行的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提高到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
修正通過的罰則中規定,農業販賣業執照有效期限為五年;販賣偽造的農藥的業者,和現行規定一樣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從三十萬元提高到五十萬元以下,對於不知情的過失犯,除了可判處拘役之外,併科罰金額度從行的十五萬元以下,提高到二十五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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