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辭黨主席 國民黨:不牴觸「黨政合一」黨章條款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2-04 17:03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針對外界質疑如不修改黨章中「黨政合一」條款,馬英九請辭國民黨主席將有法律爭議,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陳以信今(4)日予以駁斥,並加以澄清。
陳以信表示,去年11月10日國民黨全代會通過新增黨章第17條規定:「本黨黨員為總統時,自其就任總統之日起即兼任本黨主席,卸任總統時亦同免兼任之,不適用本條相關選舉產生及任期之規定。」他說明,當時制定此條黨章立意良善,是為「黨政合一」所設計之自動機制。以避免政黨在執政時期,由於總統與黨主席不同人,所必然增加的內部協調成本,甚至是兩者不同步,或不同方向時所產生摩擦扞格。
不過,陳以信指出,目前黨章僅規定「黨政合一」的自動任免程序,並未明文排除若黨主席主動辭職的例外狀態,因此馬英九請辭黨主席,並不需要修改黨章,直接依照同條文中「主席缺位」的程序辦理即可,並無牴觸黨章或有法律爭議情形。黨章第17條規定:「主席缺位時,由副主席依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之順位代理之,並於三個月內按第一項規定選舉新主席,補足原任所遺任期。」
針對外界批評馬英九當初修改黨章時「存有私心」,陳以信嚴加駁斥絕非如此。他指出,當時修改黨章,因馬英九擔任總統後,曾兩度參選黨主席,競選過程花費不少時間與資源,深覺沒有如此必要。尤其這條黨章絕非為馬「量身裁製」,因為馬英九自己根本用不到,他才在同年7月20日,以92%高得票率連任黨主席,不須因新制度才能擔任。他說明,當時是設想2016年初,如果國民黨提名人當選新任總統,將可依此黨章立即兼任黨主席,黨政自動完成合一,徹底避開可能黨權爭奪問題。
陳以信並強調,尤其馬英九願意放棄一年半所餘任期(至2017年11月)來遵守這個規定,正可顯示馬支持此一改革,不但沒有私心,反而是為黨政密合制度化而考量。而且國民黨一旦敗選,如同這次九合一選舉,黨主席所應負政治責任多寡,當然會視實際選情而定,並不該受到這條黨章拘束。尤其事實上,馬英九選後考慮自身責任時,更未想過要據此條文作為戀棧黨主席職位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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