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際夫專欄】趕走別人,就能壯大自己?金馬獎VS.金管會(上)
羅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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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獎得獎名單公布後,很多媒體就說怎麼台灣花錢辦的獎,都是中國影片與個人拿獎居多,言下之意就是,不值得,或者講得直白一點,不爽啦,我覺得如果要台灣都得獎,那就不要讓香港,大陸電影來參加,不就得了,百分之百台灣得獎者,這樣大家會比較高興嗎?這樣的思維,最近也在金管會對基金市場的政策上看得到。
金管會在上周宣布了一個「深耕台灣計劃」,2016年起,境外基金機構旗下基金國人投資比重,以及境外基金投資我國證券市場比重,將下調至50%,目前的規定是70%,金管會的說法是,假如一檔國外基金70%都是台灣人投資,風險太過集中,萬一出問題,國內投資人將無法獲得保障。而且據媒體的報導,還舉例說,像是美國只准賣加拿大基金,日本和韓國則是課以重稅,台灣相對寬鬆。
深耕台灣,保障台灣投資人權益,多難反駁的理由,說到這件事,我又要來「白頭宮女話當年」了。最早的時候,台灣投資人境外基金的投資比率上限是90%,後來為什麼改了呢?主管機關給的理由跟這次一樣。
但基金業界都知道,這個規定是衝著某一家境外基金公司旗下某檔高收益債券而來的,因為光是這檔基金就橫掃了台灣境外基金市場近四分之一的資金,很多同業,特別是本土基金業者,早就不爽,藉著公開跟私下的場合,跟相關官員或單位咬耳根,所以有了這個規定,但妙了,這個規定一出,多檔基金因這個規定而下架,而且有些基金下架後又重新上架,徒增麻煩。但當初的箭靶基金,至今從未下架過,業界莫不嘖嘖稱奇,這家公司是怎麼辦到的,沒有拉下別人,反而自己先遭殃,正所謂偷雞不著蝕把米。
在差不多降低投資上限的同時期,主管機關也為了讓境外基金公司深耕台灣,於是要求境外基金公司必須依照在台灣的規模設置一定的員工數,既是規定當然要遵守,境外基金公司深知「民不與官鬥」的道理,識時務者為俊傑,於是大張旗鼓併購了台灣的投信公司,表現出深耕台灣的決心。
金管會總認為,多限制境外基金,台灣的基金業就能壯大,但事實呢?先說降低境外基金投資上限吧,投信公司的股票型基金不但沒有因為這樣而長大,反而是愈縮愈小,債券基金雖然規模爆增,但多半投資在海外,錢還是到了海外。
其次,媒體報導,金管會說一檔境外基金70%都是台灣人投資,風險太過集中,萬一出問題,國內投資人將無法獲得保障,這種說法,好像沒錯,那降到20%,30%,不是更好?而且這個邏輯如果成立,那國內投信公司發行投資海外市場的商品都應該禁止,因為資金百分之百來自台灣投資人。
如果媒體報導屬實,金管會搬出的理由是,萬一出問題,國內投資人將無法獲得保障,這讓我更納悶,為了保障台灣投資人買境外基金的權益,多年前特別設了一個全球獨一無二的總代理制,如果有任何問題,總代理都要負全責,當時主管機關還很自豪這個設計呢!
再說深耕台灣這件事吧,境外基金公司合併本土投信,或者多聘人員就算深耕台灣嗎?若是這樣想,那就太阿Q了,因為業者都心知肚明,當初的這個決定只是無奈的輸誠,境外基金還是其主要業務。多設置人員的確增加了就業機會,只是有些在台灣設分公司的境外基金公司賺翻了,但每年帳面上的EPS就是不怎麼樣,而且多聘員工還可以多抵些費用,政府想要增加稅收,還真不容易呢。
金管會說有些國家都有限制,所以我們也要,如果都是這種負面表列的限制思維,實在不知道該怎麼打亞洲盃,那怎麼不比較香港或新加坡呢,這兩個地方可是亞洲金融業最發達的市場。
這幾年,主管機關想要藉限制境外基金來扶植本土基金業者的意圖相當明顯,但結果呢?連續幾年都有基金經理人涉弊案的消息傳出,而且一件比一件大條,然而一堆新基金募集後規模立刻大縮水,後募的基金直接從前一檔募的基金挖錢,基金規模小得可憐,這樣有比較好嗎?
不是因為我曾在境外基金公司服務過才這麼說,我跟非凡電視台主持人鄭明娟可是一天到晚在節目中為台股基金說話呢,但本土基金業者自己也要爭氣,我們才支持得下去,也不是把別人趕走,就能高枕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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