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兩岸】內地網絡推手「立二拆四」案楊秀宇判監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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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是內地網絡推手、炒作謠言的「立二拆四」案,今早在北京朝陽法院宣判。以「立二拆四」作網名的楊秀宇,判監四年及罰款十五萬元人民幣;而他經營的爾瑪公司及旗下一間公司,合共被判罰款七十萬元人民幣。
案情指楊秀宇在08年至去年,利用旗下兩間公司,伙同另一名網絡名人「秦火火」,策劃及製造一系列網路熱點事件,例如浙江溫州動車事故後,在網上編造和散布中國政府花二億人民幣賠償給外籍旅客的謠言。而曾自稱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郭美美,在網上炫富事件,楊秀宇亦有份參與策劃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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