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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彰化地院審理頂新案 21號首開程序準備庭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1-07 14:27


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涉及產製黑心油被羈押,經向台中高分院提起抗告遭到駁回;彰化地院表示,因全案影響民生經濟相當大,院方將採取嚴謹、不排除速審速決方式,在本月二十一號首度召開程序準備庭,讓審理作業能儘快進行。

(李河錫報導)


彰化地檢署快速偵查終結眾所矚目的頂新不法油品案,將前董事長魏應充等七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認為魏應充犯後毫無悔意具體求處三十年、前任總經理常梅峰求處二十五年、陳茂嘉和越南台商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則求處十八年;其中魏應充委任律師羅豐胤,認為頂新合法進口油品,並無不法、更無羈押必要而提起抗告,經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魏應充涉案嫌疑重大,遭求處三十年重刑,在羈押前還曾異常提領現金,有逃亡和對共犯或證人有施壓串供之虞,而駁回抗告。彰化地院發言人李進清庭長表示,因頂新案影響民生經濟相當大,院方將採取嚴謹、不排除速審速決方式,將在本月二十一號首度召開程序準備庭,讓審理作業能儘快進行。

羅豐胤律師則表示,抗告遭駁回有點是在意料中,只能努力準備在庭訊中進行攻防;此外另外一名被告常梅峰也提出抗告,正有台中高分院還在審議中,並不會影響全案的審理程序。(資料照片:李河錫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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