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轉置收費員缺失 17號前全部改善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有關前國道收費員轉置缺失,交通部高公局日前要求遠通電收必須在17號前改善完畢,否則視同違約,將從19號起每天罰新台幣50萬元。遠通電收表示,已經寄出200份補充任用通知信,不符工作地區的收費員也重新分發,至於不願意回復的179人,將與高公局協商選擇領取5個月補償金的程序,一定在17號前改善全部缺失。(陳葦庭報導)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表示,日前檢核遠通電收轉置前國道收費員情形,發現有職缺與工作意願區不符,以及距離超過30公里等6項缺失,也要求遠通必須在17號前完成改善,否則視同違約,將從19號起每天罰新台幣50萬元。
對此,遠通電收發言人陳世莉說,已經寄出200份補充任用通知信,16名不符工作地區的收費員,有13人重新分發,至於聯絡不上的179人,遠通會和高公局協商領取5個月補償金的程序,一定在17號前改善全部缺失。
根據高公局最新統計,目前有125名前收費員轉置後在職,179人聯絡不上,還有148人媒合成功放棄錄取、錄取未報到和報到後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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