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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提升學產土地媒合 教育部修短期出租要點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30 14:59


 

記者葉立斌/台北報導


教育部表示,為促進閒置學產土地活化再利用,及提供民眾體驗農作樂趣的管道,於9月26日修正發布「學產不動產短期出租要點」,除了將原定1年租期延長為基地租期為2年以下,耕地租期為5年以下外,亦特別針對耕地租約部分,調降原短期耕地出租之租金比率,及增列免收履約保證金、免辦理公證等規定,希藉此彈性作法增加民眾作業便利性,以刺激投標誘因。

教育部學產基金租金收入主要用於補助全國弱勢學生獎助學金之用,本要點修正後,將使潛在耕地需求者得以合法承租,並提升學產土地媒合機會,有助於學產土地活化,俾利挹注學產基金收益。 其修正內容如下:

一、將原以政府機構、公營事業機構、依法登記之法人、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等為出租對象,修正放寬包含公立學校。 二、將原先1年租期,修正放寬為基地租期為2年以下,耕地租期為5年以下。 三、將原先耕地租金不得低於當期正產物全年收穫總量折算代金之數額,修正調降為不得低於當期正產物全年收穫總量折算代金375‰之數額。 四、增列耕地租約免收履約保證金規定。 五、增列耕地租約或承租人為政府機關構、學校等,免辦理公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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