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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黑心心導管 衛福:改單一條碼 防重複使用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30 14:43


興東藥品器材公司,疑似將過期醫材自行更換標籤,重新更換包裝後,再販售給各大醫院。食藥署今天表示,醫材雖然有條碼可以避免在院內重複使用,但是條碼由於是由上游廠商所製造,廠商自行更換標籤,管控確實有困難。食藥署表示,過期或回收商品如果對人體造成損害,違反藥事法最高可處20到500萬元罰鍰。〈黃仲丘報導〉

新北市汐止的「興東藥品器材有限公司」遭檢舉,疑似將過期醫材自行更換標籤,重新更換包裝後,再販售給各大醫院。食藥署表示,這類行為,已違反藥事法75條,標籤仿單標示不實,以及違反第23條第3款,產品超過有效期限,可處六萬到30萬元罰鍰。另外,如果不良醫材對人體產生傷害,依藥事法91條可處20到500萬元罰鍰,而如果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輸入,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所有的醫材,都會附上條碼,可以避免用錯醫材或重複使用。但是食藥署坦言,條碼是由上游廠商在出場時所附上,廠商自行更換,要管控確實有困難。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妝品組法規專案科科長呂在綸說:「目前來說很困難的原因就是,因為這個產品我們其實在核定它的仿單的時候,其實就已經說明這個產品只能單次使用。核准之後,其實廠商有沒有照著做,這個部分有條碼可能都不是有辦法去遏止,這個條碼也是廠商自己會去做更換的。就算有條碼,廠商那邊還是有辦法去改製或重製的。」

呂在綸表示,食藥署會加強對廠商的宣導,讓廠商了解相關罰則。未來管控的條碼,也會逐步改為單一條碼(UDI),可防止業者自行重製。另外,也會要求廠商做到「藥品優良運銷規範」(GDP)的標準,掌控醫材的運輸與儲存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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