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涉貪】陳鉅源:知悉許仕仁年薪1500萬元感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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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地產(00016-HK)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人涉貪案,新地執行董事﹑第四名被告陳鉅源今日繼續接受主控官提問。陳鉅源指出知悉許仕仁任職新地顧問期間,獲得以1,500萬元年薪,是感到不開心,但是知道各人職責,又指出以許仕仁當時的地位,相信尋求另一份工作並不困難。
陳鉅源又指出,擔任顧問職位獲1,500萬元年薪,並非是過高。可是當主控官向他問及,新地內是否有顧問年薪達到1,500萬元時,陳鉅源並無作出正面回應,僅表示新地員工薪酬屬保密,所以並不知道。
主控官在今早亦向陳鉅源問及,有關郭炳江於2008年4月向他支付的700萬元。陳鉅源指出這是郭炳江給予他的心意,又指出雖然郭炳江在2005年欠他200萬元,而對方亦已經給予他700萬元,所以不論郭炳江是否仍記得欠他200萬元,也是「算喇」。
早前郭炳江於庭上作供時,指出在2005年6月是通過陳鉅源支付予許仕仁顧問費尾數,並承諾會分3張支票,向陳鉅源歸返有關款項。在2005年6月20日及28日,郭炳江分別向陳鉅源發出了2張400萬元及480萬元支票,但仍尚欠陳鉅源200萬元。郭炳江又指出,待案件完結後,便歸返予陳鉅源。
另一方面,陳鉅源在昨日作供時,指出他不相信郭炳江及郭炳聯是不會涉及行賄。今日陳鉅源再次重申兩人是不會行賄。主控官又指出,早前許仕仁作供時,指出其本人容易遭到利用,陳鉅源表示同意。其後主控官指出,許仕仁相熟的朋友是知道其本人是需要錢,陳鉅源反問與許仕仁一年只見面數次,是否熟悉?陳鉅源亦否認,有份參與於2005年及2007年向許仕仁支付賄款,同時亦否認並無以郭炳湘作為代罪羔羊,推卸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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