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中12年締結「領事協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04 08:02
南韓外交部今天表示,在韓中兩國領導人的見證下,南韓外交部長尹炳世和中國外交部長王毅,簽署了「韓中領事協定」。
韓聯社今天報導,韓中雙方自2002年5月啟動領事協定、第一輪談判後,時隔12年,簽署了這一協定。「領事協定」的重點內容是韓中雙方在本國拘留、逮捕對方國家公民時,應在四日內,將該事實通報對方,並在四日內允許對方領事官員探視被拘人員,此外一方對對方國家公民,判處死刑和執行死刑時也需立刻通報對方。韓中領事協定將在兩國相互通報國內程序、全部完成之日起30天後生效。南韓外交部表示,透過這一協定,韓中兩國在本國拘留、逮捕對方國家公民時,應在四日內將該事實通報對方、在四日內允許對方領事官員探視被拘人員等事項得到法律保障,在中國大陸韓國人的安全和權利可望得到加強。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