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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最高檢發布《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根據該規定,各級檢察機關要通過多種方式對外發布重要案件信息,同時重要案件信息要在案件信息公開網上公佈。“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已於全國內地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通,截至前天中午12點,全國檢察機關已在網上發布了197079條案件程序性信息、8301條重要案件信息、15528份法律文書。記者用“劉鐵男”為關鍵字搜索時發現,0.5秒即可顯示相關信息。
京華時報記者楊鳳臨
□亮點
網上異地都能查詢
當事人方可隨時查進展
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www.ajxxgk.jcy.gov.cn)10月1日上線,截至10月16日12點,全國檢察機關已在網上發布了197079條案件程序性信息、8301條重要案件信息、15528份法律文書。按規定,各級人民檢察院都要在該網站上將案件信息公開,3000多個檢察院的信息匯總在一起,能生較好的規模集聚效應。
根據《規定》,各級檢察機關要全面推行案件程序性信息網上查詢,使案件相關人員獲取信息更方便快捷。發布會上,最高檢案件管理辦公室主任王晉介紹,案件程序性信息是指各類案件辦理過程中與訴訟程序有關的主要情況,包括涉嫌罪名、受理時間、辦案期限、辦案部門、辦案進程、處理結果、強制措施等。及時知曉這些信息對於保障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除了可以按照原來的方法直接去辦理該案件的人民檢察院現場查詢案件信息外,還可以依照《規定》,根據檢察院提供的網上查詢賬號,在互聯網上查詢上述案件程序性信息,而且可隨訴訟程序進展進行多次查詢。
王晉,為解決查詢人和辦案檢察院不在同一地區時的異地查詢不便問題,查詢申請人可到經常居住地的基層檢察院申請異地查詢,被請求的檢察院應及時與辦理案件的檢察機關聯繫,協助做好相關查詢工作。
回應社會關切
重要案件要求網上公開
《規定》明確了重要案件信息發布的內容範圍、方式方法、內部分工、審核把關機制等。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在通過新聞發言人、召開新聞發布會、提供新聞稿等方式發布重要案件信息的同時,也在案件信息公開網上發布信息。“健全重要案件信息發布機制,就是要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王晉。
據記者了解,重要案件信息主要包括幾個方面:一是有較大社會影響的職務犯罪案件的立案偵查、決定逮捕、提起公訴等情況;二是社會廣泛關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訴等情況;三是已經辦結的典型案例;四是重大、專項業務工作的進展和結果信息;五是其他重要案件信息。
從今年4月9日開始,最高檢通過官網、微博、微信等網絡渠道密集發布重大案件信息。截至10月13日,已披露全國檢察機關依法立案偵查縣處級以上貪官191人,平均每天都有1名廳局級以上貪官被查處。[NT:PAGE=$]
法律文書公開
隱私秘密信息屏蔽處理
《規定》對不同文書採取了不同的公開方式。首先要求法律文書應及時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送達、宣佈;其次,在檢察院的案件管理大廳設立專用電腦、電子觸摸屏等查詢設備供來人查法律文書;人民法院所作判決、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的起訴書和抗訴書、不起訴決定書、刑事申訴復查決定書、最高檢認為應當公開的其他法律文書,要求在網上公佈。
王晉介紹,這些法律文書理性強,信息量大,適宜社會大在網上瀏覽。對於法律文書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其他需要屏蔽的信息,如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銀行賬號、健康狀況等個人信息;未成年人的相關信息;法人以及其他組織的銀行賬號等不宜公開的內容,《規定》明確要求作出屏蔽處理。
□對話
法律文書如果不公開系統亮紅燈不能結案
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已在內地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通,網站運行半個多月便發布了19萬餘條案件信息。對於案件信息公開工作,最高檢案管辦主任王晉和刑法學專家洪道德都給出了各自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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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案管辦主任王晉: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對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等特定人員的案件信息公開,另一個是對普通社會大的案件信息公開。對當事人等特定人員的案件信息公開,主要是以通知、告知、送達、公開宣佈等方式進行。對於社會大的案件信息公開,主要是通過各種媒體發布等方式。
近年來,檢察機關積極適應開放、透明、信息
化的社會發展趨勢,不斷創新案件信息公開的方式方法,比如有的檢察機關在檢務大廳設立電子觸摸屏、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公開案件辦理信息,有的通過互聯網、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發布重要案件信息,還有的在本院門戶網站上發布法律文書,提供案件程序性查詢。但各地工作開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做了,有的地方還沒做,已經開始做的,做法也不一樣。
京華時報:以往檢察機關的案件信息公開工作通常是怎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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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如何使案件信息公開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王晉:檢察機關案件信息公開已從一般性要求變成了剛性制度約束,從部分地方的實踐探索變成了全國各級檢察機關的規定動作。
想要落實案件信息公開工作,既要抓好觀念更新,又要依靠制度和技術。目前,全國檢察機關已全面使用統一業務應用系統進行案件的受理、辦理、審批、統計和監督管理,公開的案件程序性信息都是從該系統中自動生成,智能化提取。辦案人員只有按規定完成法律文書公開的相關工作,辦案流程才能終結,否則就結不了案,系統就一直亮紅燈,承辦人就要承擔超期等責任。
如果認為檢察機關該公開的信息沒有及時公開,或認為公開得不適當、不規範,可以向辦理該案件的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反映,由案件管理部門核實、處理,並及時反饋,如果對處理情況不滿意,還可以向上級檢察院反映。[NT: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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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學專家、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教授洪道德:以前,當事人、訴訟人必須跑到檢察院去查詢案件的進展等情況,異地查詢更是不可能。
新的規定為訴訟人提供了很大便利,可以節約時間等訴訟成本,同時也減少了檢察官的重覆工作,不用再一一回答訴訟人的詢問。
京華時報:案件程序性信息實現網上查詢有什麼意義?
□體驗
0.5秒搜出劉鐵男受賄案
昨天下午,京華時報記者登錄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用關鍵字搜索“劉鐵男”,只用了0.5秒左右便查詢出相關信息:“2014年6月23日,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檢察院對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涉嫌受賄案,依法向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記者通過搜索還發現,陳祖明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批捕、張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批捕、郭美美涉嫌開設賭場罪被批捕、李代沫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提起公訴等信息,也都已經被網上公佈。
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四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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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詢平台
案件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辯護人等可以查詢該案的案由、辦案期限、辦案進程、處理結果、強制措施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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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信息發布平台
各級檢察機關發布有較大社會影響的職務犯罪案件、社會廣泛關注的刑事案件的辦理情況,已辦結的典型案例和其他重要案件信息也可在這個平台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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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書公開平台
各級檢察機關發布刑事案件的起訴書、抗訴書、不起訴決定書、刑事申訴復查決定書等重要法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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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與代理預約申請平台
律師等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提出有關閱卷、會見、要求聽取意見、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等預約申請,相關檢察院通過這個平台及時處理回復。
四個平台各有側重,“案件程序性查詢平台”和“辯護與代理預約申請平台”面向特定人群,具有辦事功能。法律文書公開平台和重要案件信息公開平檯面向社會大,不需申請即可查詢。
通過這四個平台,各級檢察機關全面啟動了案件流程網上公開、案件結果網上公開、重要法律文書網上公開以及律師聯繫網上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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