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成立「食安辦公室」 管碧玲:無法源就只是「小三」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15 08:07
記者林靖堂/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周一晚間召集府、院、國安會等相關單位,舉行國安高層會議,並指示將現有行政院食品安全推動工作小組,擴大成「食品安全辦公室」。對此,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昨批,院版《食安法》修正案沒有這個組織,是用「黑機關查黑心食品」。管碧玲隨後又在臉書指出,「食安辦公室」要把組織法放進去《食安法》裡,否則就是沒地位的「小三」。她還嗆,迅速成立的黑機關,是否用來擋法制化的食安辦公室?今天就知道。
管碧玲指出,「食品安全辦公室」若比照其他辦公室的規格,例如「災害防救辦公室」是有組織法的,規定在《災防法》第二章第7條裡。「食安辦公室」要成立,就要修法,把組織法放進去《食安法》裡。
管碧玲說,若「食品安全辦公室」的組織法不放、不修,那就是黑機關,放在行政院的處務規程,根本就是小鼻子小眼睛,沒地位的「小三」,怎麼比得上災防辦公室?
她再舉例,例如「國土安全辦公室」,照現在的說法,未來「食安辦公室」的命運就和它一樣,沒錢、沒人,一個溝通平台而已。看
管碧玲預告,只要看看國民黨立委怎麼質詢,就知道這種黑機關的命運,玩真的就修法;玩假的,就是黑機關,「不要再硬拗」!
再者,由於今日立法院議程,衛環委員會再度變更議程為《食安法》修法,管碧玲嗆,迅速成立黑機關式的食安辦公室,是不是用來擋住法制化的食安辦公室?「今天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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