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淘帝: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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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本公司於103年6月19日股東常會通過10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自102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股
票股利)新台幣52,8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5,28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
2、並自103年7月22日向台灣證券交易所申請後,於103年8月8日(星期五)起掛牌上市買賣。
3、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
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1,000,000,000元整,分為10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總額為528,000,000元整,分為52,8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
4、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自102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股票股利)新台幣52,8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5,28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
5、本次股東紅利(股票股利)配股率按除權基準日股本52,800,000股計算,每仟股配發100股。
6、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面額:
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580,800,000元整,分為58,08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
7、增資計劃用途:不適用。
8、本次增資新股有關股票發行事宜:本次增資股票預計訂於103年8月8日採無實體發放暨上市買賣,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後:
(1)、經同意採集保帳簿劃撥配發新股之股東,增資股票將於發放當日直接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請持集保存摺逕至往來證券商處辦理登摺即可。
(2)、未提供集保帳戶或帳戶有誤致未能劃撥入帳者,請憑本公司寄發之「增資股票發放領取單」及存券轉帳申請書(671),蓋妥原留印鑑及集保帳戶後,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便匯入帳戶。
二、除前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外,本公司於103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股東紅利(現金股利) 237,600,000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本52,800,000股計算,每股配發4.5元。現金股利預計於103年7月31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或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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