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6/16
2.公司名稱:宏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中央社
6.報導內容:
外傳……,上游的砷化鎵廠拉貨潮可望從第2季開始率先啟動,法人預估,………,
宏捷科則有機會挑戰9成季增率。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本公司未來營收情形係屬媒體、法人臆測,非本公司發佈之訊息,特此澄清,
請投資者自行審慎判斷。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