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林毅夫呼吁︰用新結構經濟學理論制定產業政策
鉅亨網新聞中心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名譽院長林毅夫9月29日在上海財經大學舉辦的自貿區建設與中國經濟結構調整論壇上表示,目前,中國必須反思發展經濟學,以更好的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林毅夫提出了新結構經濟學,作為發展經濟學的第三波思潮。
林毅夫認為,發展經濟學從以結構主義為代表的1.0版,即只強調政府,忽略市場;發展到以新自由主義為代表的2.0版,即只強調市場,忽視政府;目前已進入到了3.0版,即結構經濟學。
林毅夫指出,新結構經濟學倡導有效的市場和有為的政府,一方面,追求企業利潤最大化,並基於生產要素之間的相對價格來選擇何種技術、進入何種行業,這要求必須有充分競爭的有效市場;另一方面,產業升級和產業多樣化需要處理外部性問題,解決企業間的協調問題,這要求必須有因勢利導的有為政府。
他認為,結構主義的失敗在於其建議政府優先發展資本密集的先進產業,而這些產業相對於本國的發展水平來說太超前,與這些國家的比較優勢背道而馳,這些企業在開放競爭的市場中缺乏自生能力,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援來完成初期投資和持續運轉,這導致了資源的低效率設定和尋租、腐敗行為。
新結構經濟學下,發展中國家的政府必須改變過去以發達國家的參照系的發展思路,建議發展中國家發展發達國家有的,而發展中國國家欠缺的產業(結構主義提出的現代大型資本密集的工業);或發展發展中國家做不好而發達國家能做好的按發達國家那樣去做(新自由主義的華盛頓共識所提出的休克療法來改革營商環境和政府合理),建議發展中國家按自己現有的要素稟賦和比較優勢做強做大。
在此背景下,林毅夫認為,中國現在為中等偏上收入國家,需要不斷技術創新、產業升級的結構變遷,來不斷提高收入水平,避免中等收入陷阱。中國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建立有效的市場以按比較優勢來選擇產業和技術,並在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中發揮有為政府的作用,制定產業政策以使具有潛在比較優勢的產業迅速變成競爭優勢,政府的產業政策要根據現有產業和世界產業前沿的差距特性,按新結構經濟學產業政策的框架發揮政府因勢利導作用。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財華中國網 (http://www.finet.com.cn) 或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
FINT[PFSTBMX,51,5104]
X
- 檳城漲勢吸金,資金正悄悄進場中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