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食管法修正案 提高罰則一事可兩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9-25 16:08
回收劣質廢食用油事件再度引發食安風暴,行政院院會今天(25號)通過食管法修正草案,提高行政罰鍰和刑度,但是不溯既既往,所以強冠無法罰到新法最高的兩億元罰鍰,不過,新法解決「一事不兩罰」的問題,未來不論刑事程序如何進行,行政罰鍰都不會撤銷(繆宇綸報導)
行政院院會通過食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重點在於提高罰鍰、加重刑度或罰金金額,以及解決一事兩罰的疑慮,刑責最高可到無期徒刑,罰鍰最高可達兩億。閣揆江宜樺在會中裁示,食管法雖曾兩度修法,但仍有不肖業者以劣質原料製作食品的不法行為,因此再次修法,希望及早完成立法程序,透過重罰遏止不法行為,他並且要求衛福部要備妥說帖,向立法院各黨團說明。衛福部次長許銘能表示,這次修法並沒有溯及既往,所以強冠罰鍰依然是5000萬元,而不會到新法的兩億元上限,但是不會發生因為案件進入刑事程序,而撤銷行政罰鍰的事情『新修正的法律已經可以避免這5000萬因為刑事罰金而被撤銷的情形,已經不會再發生了,所以這個法通過之後,事實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所處的5000萬的這個部分,事實上是不會再被撤銷,這是這次修法過程中最重要的處理「一事二罰」的相關機制......』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轉述,法務部長羅瑩雪在會中表示,雖然溯及既往有很大的爭議,但是在司法處理程序中,因為會採取「一罪一罰」的原則,因此最後的罰金或刑罰應該不會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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