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齡富錦:澄清工商時報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5版。
2.報導日期:103/06/05
3.報導內容:
「寶齡醫美珠海廠 年底投產」一文。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內文「寶齡三大引擎火力全開…,5月間已買下中國珠海地區的諾美化妝品廠,年底投
產年產值3億人民幣,…而台灣的補件也於5月送出,有信心拿到藥證,預期明年新藥業
績將有亮麗表現。另外寶齡也於5月間投入檢測與診斷新事業,…鎖定感染科(腸道、呼
吸道)及癌症,目標一年內檢驗試劑通過台灣、歐盟的許可。…「廣衛」滅菌粉和消毒
液等,已打進日本市場,由TOWA藥廠代理經銷…等敘述。」
(1)報導中關於中國珠海諾美化妝品廠年產值3億人民幣,係屬產能預估,非預估營收。
(2)關於台灣藥證部分,目前仍在申覆程式,惟取得藥證與否及核准日期仍須視主管機
關審查結果,至於新藥業績將依公司公告營收為主。
(3)另關檢驗試劑部分,取得許可與否及核准日期仍須視各國主管機關審查結果,目前
台灣及歐盟均尚未獲得許可。
(4)TOWA藥廠應為誤植,正確應為TOA藥廠。
6.因應措施:前開報導有關中國化粧品廠產值、新藥業績與許可證取得時間,皆係屬媒體
善意推測,本公司營運情況,將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上即時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