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導盲犬 立委促修法保障導聾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20 14:33
導盲犬受到法律保障,可以在公共場所和大眾交通工具中輔助視障人士,但您有聽過導「聾」犬和肢體輔助犬嗎?牠們的工作同樣是輔助身障者,分別充當主人的耳朵和手腳,但卻沒有納入法律中,因此立委提出《身障法》修正草案,明天〈21號〉將排入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中審議。〈陳俊華報導〉
現行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保障導盲犬的工作權益,讓牠們能夠自由出入公共場所,但是同樣協助身體障礙者的導聾犬和肢體輔助犬,卻沒納入《身障法》中,立委田秋堇說,因為沒有法律保障,導致導聾犬和肢體輔助犬經常被當作寵物犬,而受到刁難,因此提案《身障法》第六十條修法,她也希望法案能順利初審通過。
「中華民國台灣協助犬協會」監事葉青華說:「牠在服役期間幫助一位肢體殘障的朋友,把他的氣喘藥物撿回來,除了幫忙他可以站立之外,也可以訓練牠去把重要的東西撿回來,保住了這位朋友的性命。」
「中華民國台灣協助犬協會」表示,這些比較大型的工作犬,雖然受過專業訓練,但在服勤時可能會被民眾認為有攻擊性,因此更需要修法納入保障;也希望民眾在路上看到工作中的導盲犬、導聾犬時,不要當作寵物去逗弄、餵食,避免讓牠們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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