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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管理層涉貪案,控方傳召第五被告關雄生妻子的姐姐陳美寶作供。對於控方指銀行記錄顯示其戶口在2005年6月曾買兩張總值60萬元的本票給許仕仁,陳美寶指戶口由妹夫關雄生管理,自己沒有買過相關的本票。
許仕仁、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五名被告到法院應訊。控方傳召第五被告、前港交所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妻子的姐姐陳美寶作供。控方指,銀行記錄顯示,陳美寶的銀行戶口在2005年6月,曾買25萬和40萬的本票,並付予許仕仁。
陳美寶作供時表示,沒有買過兩張本票予許仕仁,她在2012年廉署拘捕她,向她展示本票時,才獲悉有關交易。
她表示,戶口以她的名義開,但由她的妹夫關雄生管理,用作處理她移民加拿大的母親留港的儲蓄。最初戶口的交易都要由她簽名,後來就授權關雄生處理。
控方向她展示銀行的交易紀錄,紀錄上有她的名字,但地址則屬於關雄生。陳美寶表示,從來沒有見過這些銀行紀錄。
控方又傳召2007年跟進關雄生戶口的星展銀行交易員賴燕芬作供。賴燕芬指,關雄生曾表示,認識當時星展的行政總裁,但強調並未因此獲優待。關雄生亦有向她透露過經營健康產品生意,相信戶口的款項與發展業務有關。
來源:《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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