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衛教真賣藥?代言「預防皮蛇」出包 林美秀恐同遭約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13 13:12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藝人林美秀代言的「預防皮蛇」廣告,近來在電視上強力播送,卻遭人檢舉是「假衛教」實際「真賣藥」,有偷渡疫苗藥品廣告之嫌。衛福部今(13)天認定廣告確有招攬銷售之嫌要主動查處;台北市衛生局也說,會立即發文約談藥廠進行了解,且不排除一併約談林美秀,若違規屬實,除廣告下架外,最重可罰500萬元。
廣告中,林美秀扮演護士衛教50歲以上成人,台灣俗稱「皮蛇」的帶狀疱疹威脅性,恐導致失聰甚至失能,雖然廣告獲家庭醫學醫學會、老年學暨老年醫學會、神經學學會、皮膚科醫學等聯名背書,但仍遭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在臉書公開檢舉是以「衛教廣告」形式偷渡「藥品廣品」。
廣告引發爭議,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副組長戴雪詠今天上午表示,皮蛇疫苗並非政府推廣的防疫性疫苗,加上國內目前僅有獨門一家藥廠生產,廣告的確有招攬銷售之嫌,請台北市衛生局主動查處。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邱秀儀則說,由於廣告中「沒有產品」,為釐清是否屬於藥品廣告,今天將發文約談藥廠業者,如果認定違規屬實,就會要求立即將廣告下架,至於林美秀的代言身份有無違反相關法令,也不排除一併約談。
依「藥事法」規定,屬於處方藥的疫苗,僅限於學術性醫療刊物刊登廣告,如果違反相關規定,依法可開罰20到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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