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姚剛:新三板少監管重信披 一切靠市場調節
鉅亨網新聞中心
和訊網訊息 清華五道口全球金融論壇於5月10日—12日在北京舉行,和訊網全程報導。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姚剛就新三板市場的建設發表了演講,他表示,“新三板”這個市場根據它服務對象和定位的不同,安排了一些和主板交易所市場不同的制度安排。一是最大限度的減少行政審批。二是掛牌條件,在“新三板”這個市場沒有任何的財務的門檻。三是以資訊披露為中心。
以下為姚剛演講部分文字實錄:
第二,想跟大家匯報一下“新三板”的市場的制度安排是體現了國務院要求的簡政放權,讓市場在資源設定當中發揮決定性作用這么一個基本的理念。
一是最大限度的減少行政審批。到市場來掛牌,到市場來融資,你要是上市公司,大家都知道批評很多,審核很復雜,排隊很長,經常還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停止發行股票,每次一說要恢復發行股票市場軒然大波,這兩天媒體又報導5月份大量新股上市,於是乎股指承壓怎么怎么樣,交易所市場擺脫不了這個魔咒。很多人提意見那主要是因為政府審批太嚴的原因,管的太多的原因,審批權下方給交易所就好了。
在“新三板”這個市場上,中國證監會基本上豁免了所有的行政許可,而把審核的職能交給了市場本身。所以,申請掛牌,來申請融資,只要股份公司的股東人數不超過200人,這個200人是法律規定的,200人是公眾公司和非公眾公司的一個法律上的界限,只要不超過200人,中國證監會豁免行政許可,全部由場所來進行審核核准,掛牌公司什么時候進行融資,什么價格進行融資,完全由市場,由公司來決定,政府不干預,就是這么一個市場。
由於在這個市場掛牌的企業大量是中小微企業,時間都不長,股東人數絕大多數都是200人以下,所以,實際上在這個市場的掛牌和融資證監會是沒有行政許可這樣一種安排。
還有並購重組,並購重組在上市公司當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安排,有諸多的法規和規章的限制,當然需要維護公眾投資者的利益,在這個市場上由於社會公眾參與的比較少,風險外溢性比較小,所以,在並購重組這個問題上沒有對雙方的定價做硬性的規定,雙方可以自主定價,等等做了這些安排,就是在行政許可方面做了簡化的安排。
二是大家也比較關心的,掛牌條件。在“新三板”這個市場沒有任何的財務的門檻:不管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財務門檻是個非常重要的門檻,你這個企業沒有一定的盈利,沒有一定的持續盈利能力是不能上市的,不能融資的,但在這個市場沒有任何財務的門檻。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尚未盈利的企業也可以到這個市場來掛牌。
大家批評很多互聯網企業到了境外,不在中國內地市場上市,大家批評說為什么不來上市,是因為你上市的要求太高,你有盈利的要求,大量的互聯網企業早期都是在燒錢的,都不盈利的,你這個市場沒有包容性,其實互聯網企業不能在境內上市原因很多,今天也不討論這個問題,但是這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新三板”市場是沒有財務指標的,但是你需要對你財務的狀況,披露兩年的情況,而且需要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三是以資訊披露為中心。我們現在講公開發行審核也好,注冊制的改革也好,都是以資訊披露為中心,就是政府審核部門不對企業的好、壞、價值做判斷,而是要求企業把你的資訊充分的披露給投資者,消除直接融資里容易產生的資訊不對稱的問題。
“新三板”是貫徹了這樣一個基本的理念。同時,它還和上市公司不一樣,上市公司是有一個模板,你必須披露什么,有很詳細的要求,“新三板”對資訊的披露除了有必須披露的要求以外,企業還可以根據自己所處行業的特點、區域的特點,所處發展階段的特點自行披露資訊,這種通用的資訊和特質的資訊相結合的資訊披露制度,這樣更利於這些專業的機構投資者進行篩選。
四是不同的交易方式。大家知道證券交易所就是一個交易方式,集中競價交易,但在新三板市場由於掛牌的企業規模小,股份數量不是很多,股權非常集中,這種家族企業,甚至夫妻兩個人的企業,員工持股的企業都不在少數,所以,他們對股權轉讓的需求是不一樣的,遠遠不同於上市公司。所以,在這個市場里提供了三種交易的方式,一個就是最原始的協議交易,張三和李四談好了,我們可以通過協議轉讓。
第二個叫做市商制度,目前咱們國家的交易場所里還沒有用做市商這樣一個制度來安排股份轉讓的。第三種就是對一些流動性確實很強,準備轉板的公司可以設置集中競價的制度。
這三種制度今後會並行,由企業自主挑選,“新三板”本月就要系統切換升級,今年八九月份就能夠正式的提供這三種轉讓的方式。
我上面跟大家報告的四個方面,“新三板”這個市場根據它服務對象和定位的不同,安排了一些和主板交易所市場不同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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