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代子公司『房角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規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26 14:30
第二條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3/2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房角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100%之母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1029757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62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12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2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因應營運需求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並委請
房角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借款的連帶保證人。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95987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2208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俟被背書保證公司清償銀行借款才解除保證責任。
(2)日期:
一年。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4204672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826373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98.2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8.9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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