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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8F(台北市內湖區公所大禮堂)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報告
(3)背書保證事項辦理情形報告
(4)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
(四)選舉事項:改選本公司第七屆董事、監察人案
(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法人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3年4月28日(星期一)17時00分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2)依公司法第172之1條規定,受理股東書面提案,擬定103年4月20日至
103年4月30日為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 %之股東提案期間,受理提案
處所為本公司股務單位(114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一六九號六樓),
電話:02-2792-8558。
(3)依公司法第172之1條及192之1條規定,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擬定103年4月20日至103年4月30日為受理提名期間,受理提名處所為本公司
股務單位(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一六九號六樓),電話:02-2792-8558。
(4)股東提案、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及受理期間等應注意事項請詳本公司於公開
資訊觀測站-召開股東會之公告。
(5)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仍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
銀行代理部洽詢,電話:02-2181-1911,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凡持
股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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