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信銀行: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3/19
2.發生緣由:為概括受讓台北九信暨提升資本適足率,擬以現金發行普通股新股
壹億伍仟萬股,每股面額壹拾元,計新臺幣壹拾伍億元整。
3.因應措施:經本公司103年3月19日第六屆第22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為103年4月16日;發行新股基準日為
103年5月27日;其餘相關發行條件及未認足股數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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