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之傑:本公司103年度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已於4月21日截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4/22
2.發生緣由:本年度股東常會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之提案
提名期間為103年4月11日至103年4月21日,截至103年4月21日止本公司未接獲
持股1%以上股東提出之議案,特此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4/22
2.發生緣由:本年度股東常會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之提案
提名期間為103年4月11日至103年4月21日,截至103年4月21日止本公司未接獲
持股1%以上股東提出之議案,特此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