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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蔣潔敏與宋林是如何煉成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4-22 08:36


    編者按:葉檀撰文指出,在看蔣潔敏、宋林等案例的時候,有個關鍵問題是,利益輸送背后真正的獲利者是誰,央企到底是誰的錢袋子?毫無疑問,貪婪的權貴之手伸進央企,成為央企產權的真正擁有者,可以隨時提現。和訊網特摘編如下,以饗讀者。

蔣潔敏、宋林,一個個央企大佬下臺。隨著媒體報導的深入,暴露可怕的真相,這些國企掌舵者成為幕后利益輸送的最大推手,數目之巨大令人瞠目。


地下財富去向何處,露出冰山一角。

宋林案例非常典型,據《新京報》報導,2010年2月9日,華潤集團的子公司華潤電力,攜旗下山西華潤聯盛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和金業集團簽訂《企業重組合作主協議》,約定華潤聯盛、中信信托、金業集團以49%、31%、20%的比例出資,成立太原華潤煤業有限公司,並以太原華潤為重組平臺,收購原金業集團的資產包。金業集團資產包權益整體作價約103億元。在華潤電力介入收購前不到3個月,前買主同煤集團與金業集團達成的這部分資產股價約為52億元,華潤收購價高出51億元。

收購的效果如下,有媒體走訪山西省古交市發現,華潤電力收購的金業集團資產大多處於“撂荒”狀態,有的煤礦竟然淪為放羊場;焦化廠也一直處於停產、半停產狀態。而現在,煤炭行業景氣度整體下行,華潤所購買的資產包恐怕只值 103億的零頭。

《21世紀經濟報導》披露了其他的華潤收購案例,2009年6月,華潤電力與山西聯盛能源集團共同出資組建華潤聯盛,注冊資本38億元,華潤電力持股66%,聯盛持股34%。華潤聯盛成立后,於6至10月收購山西呂梁之興縣、中陽、臨縣、石樓、交口等地38座煤礦,協議收購價78.85億元,按照山西省資源整合政策形成12對主體礦井。華潤內部審計發現,華潤聯盛7對礦井采礦權評估值為41.02億元,高估8.28億元,虛高20.19%。通過收購的辦法,60億的資金被安全洗出,收購成為大額利益輸送捷徑。

從中石油、華潤、三峽集團等曝光的案例,利益輸送貫穿所有領域,但大宗多以資源收購、工程外包、工程采購等方式進行。資源收購,不顯山不露水,找家馬甲公司做個虛假評估,少則幾億多則數百億的資金滾滾而來。誰又能忘記著名的魯能收購案例呢?700億的魯能集團被37億收購,買家至今藏身幕后。

上述案例是對大型國企的沉重打擊,這些被視為中國經濟長城的企業,已經被蛀得千瘡百孔,依靠這樣的企業振興中國經濟,前景非常黯淡。

從理論上說,央企產權屬於全體國民,由國務院國資委代行產權所有人之責。諷刺的是,有主的產權正在經歷典型的公地悲劇,無主產權更甚。沒有人真正擁有這些產權,也沒有普通國民能染指這些產權,或者能對這些產權的處置說三道四,而公司的內控機制形同虛設。

以往是通過稅收與國企紅利上繳,體現產權與分配權的公眾性。2007年10月開始,煙草企業及國資委監管的155家中央企業將陸續向財政部上繳總額約170億元人民幣的企業紅利,長達十余年的央企不向政府分紅的歷史宣告結束。從2007年到2011年,共上繳3171.2億元,所得到的紅利不及上萬億利潤的零頭。從2011年起,央企被分為四檔實施征收,上繳比例較2007年提高了5個百分點,從2014年起,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將在現有基礎上再提高5個百分點。

可笑的是,央企常能獲得巨額補貼,從2011年至2013年,中石油連續3年成為a股“補貼王”,分別獲得補貼67.34億元、94.06億元、103.47億元。這些資金到底補貼給了誰?

在看蔣潔敏、宋林等案例的時候,有個關鍵問題是,利益輸送背后真正的獲利者是誰,央企到底是誰的錢袋子?毫無疑問,貪婪的權貴之手伸進央企,成為央企產權的真正擁有者,可以隨時提現。

真是諷刺,原本設立央企的目的,一是普惠國民大眾,二是制止權貴之手的利益侵蝕。現在兩條都做得七零八落,有時效果剛好相反,由於大量資源集中於央企,而權力又沒有得到有效制約,失去約束的權貴們剛好把社會財富連鍋整個端走。宋林等人做的,只是報效權力主子而已。所謂的股權多元化,上市,董事會內控機制,形同虛設。

要防止病情加重的救急辦法,如目前所行。一是增加上繳紅利,體現普惠特質,二是設立中國版的廉政公署。

中紀委反腐力度極大,從2012年12月6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案件查處”欄目通報首條案例至2014年4月11日,一共492天,共有285名領導干部在此期間被通報涉嫌違法違紀行為,平均每周4名。同時,國資委已經傳出訊息,鑒於央企腐敗案呈上升趨勢,將開展向央企派駐紀檢機構的試點。此外,央企紀委書記從5月1日起將不再分管其他業務,轉而專職“反腐”。也正是在宋林落馬的同一天,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召開,中紀委副書記張軍重申了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的部分內容,“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紀委向同級黨委負責,也向上級紀委負責,雙重領導體制開始具體化、程式化、制度化的重要內容。

治本之術依然是法治,建立長期的法律制度依靠才是治本之策。中國是否能夠從權力膜拜轉向制度崇拜,從人治轉向治制,是包括央企在內的企業能否轉向現代企業的關鍵。

不能忽略的是,在上述央企利益輸送案例中,少不了民企的配合,少不了民間大資金與權力的勾兌,如果不能實現法治,不僅國企,連民企也將徹底蛻變為權貴勾連企業,心甘情愿墮落為權力的馬夾袋企業。(文章來源:ft中文網

(本新聞來源:和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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