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陽科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庫藏股減資基準日為103年3月15日等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2-26 17:10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2/26
2.減資緣由: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買回股份應於買回日起3年內供員工轉換
之用,未轉讓部分,應向經濟部辦理註銷股份變更登記,並不得轉做其他用途。
3.減資金額:新台幣49,150,000元
4.消除股份:普通股4,915,000股
5.減資比率:0.82%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5,919,949,19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庫藏股註銷股本之減資基準日為10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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