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1/22
2.公司名稱:萬旭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7,120,000股,每股發行價
(2)委託專戶存儲機構:華南商業銀行西門分行
(3)增資基準日:103/01/22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