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消息】證監會︰發行人要合理設定IPO新老股配比
鉅亨網新聞中心
據中國證券報報導,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10日指出,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在新股發行方案設計和發行承銷過程中,要注意維護市場公平,兼顧發行人和老股東、個人和機構投資者、新股東和原有股東的利益,合理設定新股和老股的配比數量、網上和網下的分配比例、承銷費用的分擔原則,平衡投融資雙方的利益,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針對奧賽康暫緩發行事件,鄧舸表示,這一決定是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相關情況做出的。新股發行改革健康發展,需要市場主體各盡其責,對於市場提出的問題證監會將積極關注,持續跟進。至於奧賽康何時能夠上市,有賴於發行人和承銷商協商。
鄧舸說,為促進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在新股發行過程中守法合規,貫徹本次新股發行體制改革關於強化新股發行的過程監管、行為監管和事後問責的精神,針對市場反映的發行承銷過程中的問題,按照《證券發行和承銷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證監會近期組織證券業協會、交易所對部分公司的發行承銷工作開展檢查。
他強調,市場化改革不意味著放任自流,發行人和主承銷商要嚴格遵守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意見、證券發行承銷辦法、協會業務規範、交易所業務規則等相關規定,不得向投資者提供除招股意向書等公開資訊以外的發行人資訊;不得有操縱新股價格、暗箱操作或其他有違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行為;不得采取勸誘網下投資者抬高報價但不向其配售股票的行為;不得通過自主配售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向其他相關利益主體輸送利益或謀取不正當利益,切實做到依法披露、審慎定價、合規配售,證監會將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此外,鄧舸表示,2013年底恢復新股發行後,已有51家公司啟動發行,目前,已過發審會且辦理完會後事項的首發企業,都已取得了核准檔案,其余過會企業中除個別企業外,均擬補報2013年年報,預計要到3月才能發行。目前在審的首發企業,均需按規定補充commit預披露材料(行情 專區)和2013年年報,在履行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意見的要求後,方可進入審核程式,預計到3月才會召開首發企業發審會。(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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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52,5203,5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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