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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國軍懲罰制度變革 將不會有體能操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1-07 13:56


洪仲丘案帶動國軍懲罰制度改革,國防部修正「陸海空軍懲罰法」,未來將只有「悔過」而沒有「禁閉」,也不會有基本教練或體能教練,只會集中進行軍紀教育和心理輔導課程,但是這樣的制度設計,有沒有可能讓犯錯士官兵寧願接受悔過處分,仍然有待觀察(繆宇綸報導)

洪仲丘案暴露國軍基層部隊管理,尤其是士官兵悔過禁閉制度的許多問題,國防部參考國外懲罰制度,邀集司法院、法務部,以及學者專家舉行多次研討會,修正「陸海空軍懲罰法」,將士官的「悔過」和士兵的「禁閉」統合為「悔過」,士官兵接受悔過處分,應該依照法定程序核定,「悔過室」硬體設施也將改善,接受悔過處分的士官兵將以集中管理方式,接受軍紀教育和心理輔導課程,導正偏差行為『我們強調的是「教育」,希望他能夠再裡面作一些心靈的改革,所以我們現在律定按照「三八制」,也就是一天上課八小時,休息八小時,睡眠八小時,而且我們模式化地律定這八小時,有六小時是軍紀教育課程,一個小時是心輔課程,最後一個小時是自由活動的時間,已經沒有再有所謂基本教練,或是體能教練......』


相關修法內容將會在近期內送行政院核定。不過,這樣的規劃立即引來媒體質疑,認為這樣的課程安排,形同讓接受悔過處分的士官兵,免除體能戰技訓練或是衛哨勤務,可能讓士官兵,尤其是接受軍事訓練役的義務役男寧願接受處分,國防部表示,悔過處分最長可達30天,處分期間管制休假,士官兵應該不至於寧願接受悔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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