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2樓國際會議廳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一)修正本公司章程,請審議案。 二、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04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04年度決算報告。 (三)本公司104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 三、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承認案。 (二)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派,請承認案。 四、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請審議案。 (二)選舉本公司第六屆董事。 (三)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請審議案。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有關104年度盈餘分派內容至遲於股東會40日前另行公告。 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 (一)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 份者。 (二)提案內容:以一項為限,且不得超過300字。(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 (三)受理期間:105年4月1日起至105年4月1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5年4月11日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 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以掛號函件寄 送,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四)受理處所: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23樓行 政管理處,電話:02-23713111) 三、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名董事候選人說明如下: (一)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 (二)董事應選名額為十九名(包含四名獨立董事)。 (三)受理期間:105年4月1日起至105年4月11日止受理董事候選人之提名,凡有意提 名之股東務請於105年4月11日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於 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 (四)受理處所: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23樓 行政管理處,電話:02-23713111) 四、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副 知本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五、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 過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 六、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電子投票期間自105年5月25日起至 105年6月21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 依相關說明進行投票(http://www.stockvote.com.tw)。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