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宇生技:公告召開本公司一0五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08 17:45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苗栗縣竹南鎮科中路31號(本公司大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0四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0四年度決算報告。
(3)本公司減資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4)其他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0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承認一0四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3)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3/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5/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
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61-1300)。
(2)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凡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
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
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
往出席股東常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
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
(3)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5年3月
23日起至民國105年4月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
於民國105年4月1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
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晶宇生物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苗栗縣竹南鎮科中路31號)
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105年3月29日(星期二)起至105年5月27日(星期
五)止,停止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5年3月28日(星期一)
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
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
過戶手續。
(5)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前38日(105年4月18
日)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苗栗縣竹南鎮科中路31號,電話:037-585585)
,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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