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井:澄清媒體有關本公司相關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8/27
2.公司名稱:單井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104/08/27經濟日報C5版
6.報導內容:
「單井繼日本家用型太陽能訂單之後,接獲訂單...」
「單井今年全年每股純益(EPS)有機會上看10元」
「單井原是LED設備廠,但在新股東介入後...」
「這次單井與北京華夏首科合作...;電站設備訂單...」
「單井除了日本市場以外...近期將進入收割期」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部分業務涉及保密條款,對外未發佈財務業務預測,所刊載預測數字係為
媒體善意推估,本公司特此澄清。
(2)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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