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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互聯網約車事故誰來買單:保險公司可拒賠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28 09:24


晨報記者 林勁榆

誰來為專車、順風車事故買單?自從專車、順風車流行起來,一條潛規則悄悄在行業內盛行——私家車保險為運營車輛事故買單。保險公司明顯吃了啞巴虧,對此,保監會終於出來發話,“私家車參與運營,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昨天,人保、平安等多家保險公司表示,曾經與多家互聯網約車公司進行過探討,但是由於這項業務處於灰色地帶,因此,國內大型公司目前沒有與互聯網公司在這個領域進行合作。互聯網約車業務的增加必然導致出險增加,運營車輛的保費費率約為私家車的一半以上,未來在費率、查勘等方面進行風險控制。

現實案例:扯皮事故不斷

實際上,專車、拼車引發的保險事故近年來並不少,但大部分車主向保險公司隱瞞了真相。

周先生去年開通了滴滴快車業務,成為了司機。今年春節時,一起事故讓他心痛不已。“那天晚上十點多,送一位乘客去浦東的一個小區,小區裏車滿為患,出來時,不小心車身被蹭傷了。我報警后,由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查勘后,作為單車事故報銷了修車費用大概5000元。”周先生,因為之前已經有兩起理賠,再加上這起,新一年的保費增加了不少。“賺了100元車費,虧了1000多元保費,真是不值得。”

保險公司更覺得冤枉,很多事故,他們有理由拒賠,一些事故因此進入了法律程序。人保財險相關人士表示,從很多案例可以看到,保險公司是不會對類似的拼車事故中乘客的風險進行理賠的,這部分風險由車主來承擔。

去年,南京也發生過一起由私家車運營發生的風險,市民韓某看準租車市場火爆,將自家一輛置的私家車交給開汽車租賃公司的朋友,由對方將車出租使用,每月可獲得5000多元租金。但沒想到,這輛車被租出后,上路時發生意外,將一名電動車駕駛員撞成十級傷殘。根據交管部門認定,雙方負事故同等責任。傷者因此要求對方賠償六成損失,共計14萬元,因為一直索賠未果,傷者將韓某、租車公司及保險公司共同告上法庭。

此案中,保險公司稱,私家車保險費率比租賃車輛要低不少,韓某投保時宣稱車輛只是自家使用,花較少的錢卻要求保險公司承擔較高風險,保險公司拒在商業三責險內進行賠付。一審法院認可了傷者的損失,並判令保險公司承擔交強險部分的賠償,其余損失則由私家車主韓某、租賃公司和肇事司機分擔。判決后,韓某提起了上訴。南京中院審理后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韓某變更車輛用途時並未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車輛風險由此增加而生的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保險公司:不當冤大頭

“同樣一台車,營運車的費率是非營運車輛費率的一倍,營運車輛在路上的時間長,出險風險的可能性大。”保險公司對於處於灰色地帶的私家車運營非常敏感,但是,大部分車主和乘客都不會對保險公司公開約車的情況,保險公司一般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了理賠,這導致保險公司近兩年虧損增加。

盡管滴滴、快的等多家約車公司均表示,約車有保障,但是人保、平安、太保多家主流保險公司表態,沒有推出過相關車輛保險品。

“一些互聯網約車公司可能通過責任險的方式進行投保,保險公司也可能提供創新方案,控制風險,但這不是車險。”業內人士指出,比如互聯網公司與保險公司約定,對100台車投保責任險,限額200萬元,每台車2萬元。這是責任險,而非車險,問題在於若是出了幾起事故就把限額用完了,可是很多約車公司還在宣傳這個保障等事故發生,理賠時,才發現問題嚴重,根本就是在“裸跑”。滬上保險公司內部人士透露,正在醞釀行業甄別模式,將私家車運營導致的風險剔除。“很多地方都已推行車險費率試點,其中對於出險多的車輛將提高保費,未來還可能對參與互聯網約車的車輛設置黑名單,拒為其提供保險。或者對於私家車運營提供運營車險,這些方式都在行業考量的範圍中。”

互聯網約車公司:自建理賠基金

通常,互聯網約車業務,發生事故,損失主要在兩方面,財損失和人傷理賠。面對保險公司的態度,一些大型約車公司也在尋求解決之道,有些通過責任險的方式購買了保險,相當於為乘客買了意外險,但車損部分就沾光私家車車險了。

就拿嘀嗒拼車來,該平台明確購買了公責任險,與中意財保險有合作,每次事故賠償限額20萬元,每人人傷限額10萬元。嘀嗒創始人李曉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個險種只是針對人傷,財險部分由私家車保險負責。雖然保監會提示風險,但是嘀嗒認為,拼車並非盈利為目的,如果車主購買了車險,在拼車過程中出險了狀況,保險公司不應該拒賠。

一些約車公司還考慮自己搭建保險共享模式,來解決乘客人傷的賠償問題。

昨天,滴滴快的相關負責人透露,滴滴平台一直與多家保險公司探討、協商,尋求獲得創新的保險品,為平台用戶提供合法有效保障;同時平台參照民間互助保險模式,設立專項資金池,為平台上的專車、快車及順風車提供服務時發生的每一次交通事故提供賠付保障。平台承諾每一次交通事故中乘客和非承擔事故主要責任的司機可獲得相應賠償,每次事故的賠償上限為100萬人民幣

保監會提示

約車出險恐無人理賠

從去年開始,滴滴、快的、uber 等互聯網約車平台越來越火,有人預約“出租車”、“專車”、有人“拼車”、“代駕”等。一些軟件甚至表示,使用其預約服務即“贈送乘客保險”、“與保險公司合作成立賠付基金可先行賠付”等,看上去很美的業務卻潛藏法律風險,一旦出險,很可能無人理賠。

近日,中國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風險提示,警告消費者,首先,預約車輛如為非營運車輛,一旦發生事故,乘客和車主均可能面臨理賠風險。根據《保險法》第52條,商業車險條款一般約定:因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及時通知保險人,且因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目前,有一定數量的非營運車輛以家用車性質投保,卻有償提供“專車”、“拼車”等營運服務,並未與保險公司就變更車輛使用性質協商一致。其在營運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乘客傷亡、車輛損毀的,保險公司可依法拒賠。

其次,贈送保險的保障範圍一定要看清。經核實,有手機應用軟件公司已與保險公司合作為預約出租車提供“承運人責任險”、為代駕服務提供“代駕人責任險”來保障乘客利益,但也有部分應用軟件公司存在虛假、誇大宣傳,請廣大消費者仔細讀保險條款,對保障範圍做到心中有數,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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